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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如何保障?

发布时间:2016-11-08   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默认 特大

答:防空警报设施规划设置点建筑物的所有者,应当在该建筑物顶层预留不少于十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,并为民防办安装防空警报设施提供方便条件,不得阻挠。 预留的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所需建造费用由市或者区、县民防办予以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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